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印发《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档案资料工作的通知》

作者:银川市档案馆(银川市地方志研究室) 来源:银川市档案馆 发布时间:2020-03-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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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,银川市档案馆(市志研究室)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工作要求,积极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。同时,为完整记录全市人民团结一心、众志成城、共战疫魔的全过程,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形成的珍贵档案得以保存,银川市档案馆(市志研究室)及时跟进,草拟了《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档案收集归档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。近日,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将《指导意见》以题为《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档案资料工作的通知》向全市进行印发。

《通知》指出,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是对党委、政府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的真实记录,也是对全市人民万众一心抗击疫情的真实写照,对今后工作查考、经验借鉴、历史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。各级组织要高度重视,积极将档案工作纳入防控工作总体部署,确保疫情防控档案得到有效收集和安全保管。

《通知》指出,各县()区、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,认真梳理本地区、本部门归档范围,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,确保障疫情防控档案齐全完整。同时,《通知》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的归档范围提出了具体的意见。

《通知》最后强调,各级档案馆要主动靠前,通过线上、远程、实地等方式,主动指导各地、各部门(单位)做好疫情防控档案的收集、分类、编号、整理、归档和移交工作;各地、各部门(单位)要及时将疫情防控档案向本级、本部门(单位)档案部门移交,临时机构的疫情防控档案向同级档案馆移交;各级档案馆要根据实际情况,设置专门类别或独立全宗进行管理,分类编号方法按照国家和有关行业档案工作标准规范执行,归档移交工作按照《银川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》实施。

(编研开发科 傅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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