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记录银川历史发展脉络,传承地方文脉,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反映银川各个历史时期的档案资料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对象
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,以及社会各界收藏爱好者和普通群众。
二、征集范围
(一)文献典籍类
1.历代银川籍或长期寓居银川人士的著作、手稿、信札、日记等;
2.反映银川地区历史变迁的方志、谱牒、舆图、文书等;
3.记录银川重大事件、重要人物的出版物及研究资料。
(二)影像资料类
1.反映银川城乡风貌、市井生活的老照片、画册、音视频;
2.记录传统手工艺、节庆习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;
3.具有时代特征的票证、商标、广告等商业档案。
(三)特色档案类
1.反映民族融合发展的少数民族文献;
2.黄河文化相关的研究成果;
3.记录银川方言、民间艺术的口述历史资料。
三、征集方式
(一)自愿捐赠。鼓励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向市档案馆捐赠档案资料。捐赠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,捐赠者对捐赠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,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,市档案馆将负责保护其合法权益。对于自愿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及个人,市档案馆将按照有关规定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,并颁发捐赠证书。
(二)寄存代管。确有保存价值但不能直接捐赠的档案资料,经专家论证同意后可进行寄存代管,档案实际所有权不变,由档案部门提供免费专业的保管、保护、修复、研究、展示服务。
(三)复制。个人所有但又不愿意以上述方式被征集的,经协商,在征得所有人同意的前提下,对原件进行复制。
四、征集时间
即日起,常态化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。
五、征集要求
(一)提供的照片以原件为主,且图像清晰,尺寸不限,黑白、彩色均可,如有底片需一并附上。同时需附简要文字说明,包括拍摄者、拍摄时间、地点、图片记载时间人物事件等。(特别珍贵的可提供数码版或扫描件,不少于3MB;扫描件照片采用JPG格式)。
(二)音视频应播放流畅,音质、画面清晰,主题明确、内容完整,需附简要文字说明,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背景说明等相关信息。
(三)实物需附简要说明、形成时间、所有者等相关信息。
(四)通过各种方式征集进馆的档案资料,其所有单位、团体和个人应保证档案资料内容客观真实,权属明晰、无版权争议,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。
六、联系方式
征集的相关档案资料可直接移交或邮寄送达,也可联系工作人员上门征集,电子资料可直接发送至邮箱。
联系电话:0951-5108902
邮箱地址:jszj419@163.com
通讯地址:银川市金凤区广场东街199号银川市档案馆接收征集科


